專業審計服務 根據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第405條規定,在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每年需要編制財務報表及經由合資格執業會計師審核,用以在公司周年股東 大會上提交出席股東省閱。公司的第一份經審核財務報表不能涵蓋超過18個月帳目。之後,每年編制及安排審核年度財務報表。 另外,香港稅務局要求公司每年在遞交利得稅申報表的同時,需附上一份經審核財務報表以作評稅之用。 我們提供以下專業審計及相關專業服務: 企業年度法定審計服務; 併購盡職調查; 特別審核項目及協定程序審核項目等。